科研课题经费财务审计报告山东大学关于开展科研经费审计及科研合同审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全校各单位:根据学校审计工作计划和巡视整改工作要求,经学校科研经费审计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从20XX年11月上旬开始,在全校开展科研经费审计及科研合同审计调查工作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审计目的通过审计,掌握我校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的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提出建议,杜绝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和激励教师的科研积极性,提高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效益性,为学校科研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审计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48号)、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11号)、教育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17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XX〕7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教技〔20XX〕14号)以及《山东大学科研经费审计暂行规定》等文件
三、审计范围(二)20XX年结题的部分XX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三)20XX年立项的部分纵向科研项目;(四)20XX年以来立项的部分横向科研项目
(一)20XX年结题的部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对以上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使用及科研合同管理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可以追溯到以前年度,审计过程中,涉及校内其他单位的,可以进行延伸审计
四、审计重点内容(见附件)(一)科研经费管理情况;第1页共5页(二)科研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三)科研经费支出情况;(四)科研资产购置及管理情况;(五)科研项目经费决算和结余资金情况;(六)科研合同管理及执行情况;(七)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五、审计程序(一)审计处下达审计通知书;(二)按学院(部、所、中心)召开审计进点会,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科研负责人、课题负责人、科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