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不等式的证明————————————————————————————————[考纲传真]通过一些简单问题了解证明不等式的基本方法:比较法、综合法、分析法.1.基本不等式定理1:设a,b∈R,则a2+b2≥2ab,当且仅当a=b时,等号成立.定理2:如果a,b为正数,则≥,当且仅当a=b时,等号成立.定理3:如果a,b,c为正数,则≥,当且仅当a=b=c时,等号成立.定理4:(一般形式的算术—几何平均不等式)如果a1,a2,…,an为n个正数,则≥,当且仅当a1=a2=…=an时,等号成立.2.不等式证明的方法(1)比较法是证明不等式最基本的方法,可分为作差比较法和作商比较法两种
名称作差比较法作商比较法理论依据a>b⇔a-b>0a<b⇔a-b<0a=b⇔a-b=0b>0,>1⇒a>bb<0,>1⇒a<b(2)综合法与分析法①综合法:利用某些已经证明过的不等式和不等式的性质,推导出所要证明的不等式,这种方法叫综合法.即“由因导果”的方法.②分析法:从求证的不等式出发,分析使这个不等式成立的充分条件,把证明不等式转化为判定这些充分条件是否具备的问题,如果能够肯定这些充分条件都已经具备,那么就可以判定原不等式成立,这种方法叫作分析法.即“执果索因”的方法.1.(思考辨析)判断下列结论的正误.(正确的打“√”,错误的打“×”)(1)比较法最终要判断式子的符号得出结论.()(2)综合法是从原因推导到结果的思维方法,它是从已知条件出发,经过逐步推理,最后达到待证的结论.()(3)分析法又叫逆推证法或执果索因法,是从待证结论出发,一步一步地寻求结论成立的必要条件,最后达到题设的已知条件或已被证明的事实.()(4)使用反证法时,“反设”不能作为推理的条件应用.()[答案](1)×(2)√(3)×(4)×2.(教材改编)若a>b>1,x=a+,y=b+,则x与y的大小关系是()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