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社保申请书一、养老保险基金异地转入须知:(一)养老保险基金转入前提:1
被转入人员必须为XX省户口
接收单位是XX县区参保单位,或在XX县区职介中心、海淀人才个人存档人员
(二)养老保险基金办理转入手续:凭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保中心一层大厅29、30号窗口开具《异地转入社会保险接收函》,再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基金转移手续
(三)确认外省市养老保险基金转入到帐手续:1
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将养老保险基金转出15天后,携带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打印的转移单,到我区社保中心二层财务部14号窗口查询,如基金已到帐,打印《异地转移养老保险基金证明》(一式二份)
无参统单位,可选择职介或人才个人缴费,合并个人帐户事宜请咨询职工介或人才
用人单位持《异地转移养老保险基金证明》(一式二份),《异地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转移单》及各年缴费明细(缴费记录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被转入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填写表(二十二-2)一份,到区社保中心一层大厅29、30号窗口、或分中心办理养老保险关系个人帐户补填
被转入人员未在本市参加养老保险的,所有材料由本人保存
被转入人员未在我区参加养老保险的,需持我区社保基金财务开据的《异地转移养老保险基金证明》(一式二份),到参保区县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四)随军家属养老保险转入须知:1
军人转业、配偶有参统单位或是个体工商户可转入地方
调动进京随军家属:凭本人XX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保中心一层大厅29、30号窗口开具《异地转入社会保险接收函》
只转移养老保险金额,本帐号不接收医疗保险基金
无业进京随军家属:到职介中心“随军家属”窗口新建档案后,凭本人XX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保中心一层大厅29、30号窗口开具《异地转入社会保险接收函》
(五)确认部队转入养老保险基金到帐手续:1
部队将养老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