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初评佐证材料评定指标评定标准评定分值证明材料目录标准要求一、示范区选址和建设规模(8分)(一)交通方便,靠近高速公路出口、铁路站点或交通主干道10公里以内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11电子或“卫片”地图(与规划图吻合)及交通部门出具的里程证明(盖章)
(二)靠近乡镇政府所在地10公里以内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11同上(三)核心区连片面积符合《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创建方案》要求的得2分,核心区分成3个以上不连片产业区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21
电子或“卫片”地图标明范围;2
核心区内各村面积规模统计表(乡镇盖章);3
农户土地名册(村委盖章)
(四)拓展区面积符合《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创建方案》要求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11
拓展区内各村种/养面积统计表(乡镇盖章);2
拓展区内各屯面积统计表(村委盖章)
(五)辐射区面积符合《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创建方案》要求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11
辐射区内各村土地面积统计表(乡镇盖章);2
辐射区内各屯土地面积统计表(村委盖章)
(六)设施农业用地合法性属于设施农业用地的,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要求,用地手续符合规定、使用规范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21
设施用地目录;2
国土部门证明文件
扫描件二、示范区组织管理(8分)(一)制定实施方案市、县级政府已印发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1县政府印发文件(附实施方案)(二)成立专职工作机构成立机构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1县政府印发文件(附成员名单)(三)配备专职工作人员配备3人以上的得2分,配备1-2人的得1分2关于工作机构人员落实的文件(县政府或创区办)(四)编制建设规划市、县级政府印发建设规划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2县政府印发文件(附规划文本)(五)开展绩效考评列入市、县级绩效考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