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流通市场整治方案为了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研究部署,我县将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酒类流通市场整治活动,切实保障酒类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现根据我县实际,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任务通过整治真正建立市场准入制度,完善监管机制,全面实行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和酒类流通随附单溯源的两项制度,有效遏制无证无照经营、制售假冒酒类产品和酒类经营中不正当竞争行为
促进全县酒类流通市场经营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二、整治重点(一)重点地域:县城、乡镇所在地(二)重点场所:酒类批发企业、重点零售企业、重点酒类消费场所(三)重点行为
不按规定使用随附单和不按规定建立购销台帐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行为
三、整治时间从4月15日起到6月15日止,集中两个月的时间开展酒类流通市场整治活动
四、部门职责由县商贸部门牵头,搞好协调,组织人员队伍,调备车辆,搞好保障服务
县酒类流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
集中检查落实随附单、购销台帐情况,查处不正当竞争全面展开整治行动,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责令停止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查扣违法违规经营酒类产品,对违法违规行为实行经济处罚,并向社会曝光,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商务主管部门
搞好备案登记、随附单发放,严厉查处备案登记和随附单制度落实中违规行为,协助各部门把好广告宣传审核关口
工商部门:依法查处无证无照、违规经营,特别是不正当第1页共2页竞争、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违法广告发布
敦促酒类经营者办理酒类备案登记许可
质监部门:根据职能,加强酒类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打击假冒名牌等违法行为
按国家有关规定检查餐饮行业经营场所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具备卫生资质
食品药监部门
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加强对酒类管理执法力度,加大对妨碍公务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