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城镇环境卫生“十一五”规划》的通知建城[2006]243号建城[2006]243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北京市、重庆市市政管委,上海市建委,天津市市容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关干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中国城乡环境卫生体系建设》等文件精神,我部组织编制了《全国城镇环境卫生“十一五“规划》,对“十一五“期间环卫行业重点工作做出了部署,对行业发展的基本思路和目标提出了要求现将《全国城镇环境卫生“十一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要求,抓紧组织编制本地区的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纳入城乡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并认真指导和组织落实规划的具体实施工作
各城市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城乡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确保全国城镇环境卫生“十一五“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
附件:全国城镇环境卫生“十一五“规划建设部二○○六年十月八日附件:全国城镇环境卫生“十一五“规划一、前言城镇环境卫生(以下简称环卫)是指城镇公共空间环境的卫生整洁
环卫管理主要包括城镇街巷、道路、居住区、公共场所、水域等区域的环境保洁,城镇垃圾、粪便等生活废弃物的收集、清除、运输、中转、处理、处置、综合利用,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等
环境卫生是公共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环境保护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是现代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保证
“十五“期间环卫设施建设有了较大的发展,“十五“期间全国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增加3783万吨,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为12万吨/日,粪便清运量增加1108万吨;新增公厕8445座,市容环卫车辆总台数增加19364台
但由于历史欠账太多,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垃圾处理整体水平不高的问题仍较为突出,垃圾污染城镇环境的状况依然严重
“十一五“是我国未来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