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城镇环境卫生“十一五”规划》的通知建城[2006]243号建城[2006]243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北京市、重庆市市政管委,上海市建委,天津市市容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关干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中国城乡环境卫生体系建设》等文件精神,我部组织编制了《全国城镇环境卫生“十一五“规划》,对“十一五“期间环卫行业重点工作做出了部署,对行业发展的基本思路和目标提出了要求现将《全国城镇环境卫生“十一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要求,抓紧组织编制本地区的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纳入城乡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并认真指导和组织落实规划的具体实施工作。各城市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城乡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确保全国城镇环境卫生“十一五“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附件:全国城镇环境卫生“十一五“规划建设部二○○六年十月八日附件:全国城镇环境卫生“十一五“规划一、前言城镇环境卫生(以下简称环卫)是指城镇公共空间环境的卫生整洁。环卫管理主要包括城镇街巷、道路、居住区、公共场所、水域等区域的环境保洁,城镇垃圾、粪便等生活废弃物的收集、清除、运输、中转、处理、处置、综合利用,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等。环境卫生是公共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环境保护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是现代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保证。“十五“期间环卫设施建设有了较大的发展,“十五“期间全国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增加3783万吨,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为12万吨/日,粪便清运量增加1108万吨;新增公厕8445座,市容环卫车辆总台数增加19364台。但由于历史欠账太多,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垃圾处理整体水平不高的问题仍较为突出,垃圾污染城镇环境的状况依然严重。“十一五“是我国未来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开端时期,做好“十一五“期间的环境卫生工作,对我国环卫行业未来五年甚至更长时间的发展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编制和实施全国城镇环境卫生“十一五“规划,对于更好地指导“十一五“期间的环境卫生工作,提高城镇生活垃1圾处理水平,防治环境污染,创建优美整洁的市容环境,推进城镇环境卫生体系建设,加快环境卫生行业产业化进程,促进社会、经济、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和谐和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总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五个统筹“和建设城乡环境卫生体系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环卫运作机制创新,进一步加快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坚持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理念,努力推进和谐社会、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二)规划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环境和谐原则环境卫生建设和管理要以满足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为目的,充分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防治环境污染和疾病的传播,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创建整洁、舒适、优美、安全的公共环境,减轻环境压力,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2、坚持城乡统筹,综合治理原则在提高城镇环境卫生总体水平的同时,进一步增强城镇环卫基础设施辐射农村的能力,实现城乡一体化,加强区域性处理设施、信息和管理资源共享。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生活垃圾管理,因地制宜地采取经济、合理的技术手段,促进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实现垃圾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并逐步加强对其他固体废物的统一管理。3、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原则制订和完善环境卫生管理的政策、法规、标准和规范,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严格依法行政,落实各级责任,切实加强执法力度,提高城镇环境卫生执法水平和执法效率。建立健全各级管理网络,加强源头管理,逐步由单纯的末端治理转向综合的全过程管理转变。4、坚持节约资源,科技创新原则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对固体废物尽可能加以回收利用。要加强环境卫生科研能力建设,依靠科技进步,推进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