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区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思路与区市场管理局上半年度小结汇编区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思路一、工作目标通过对全区年月日以来国有投资万元以上开工、在建、竣工工程的质量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着重解决工程建设项目标后质量监管薄弱、不履行监理责任、建设质量低劣和工程建设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管长效机制,提高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水平
二、工作措施(一)全面排查工程质量问题(XX年月—–XX年月)1、排查范围
对全区年月日以来国有投资万元以上的开工、在建、竣工工程的质量问题逐一进行排查
2、排查内容
(1)建设单位是否履行对工程质量的全面管理责任;是否对标后履约情况进行现场管理、全程监控
(2)工程监理单位是否按合同约定内容履行职责,是否对施工全过程进行全面监管
(3)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五大责任主体及图审、检测等有关单位及项目经理、总监等执业人员是否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4)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是否履职到位,是否常常开展工程质量检查,并对所监管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查处
3、排查方式
排查工作自XX年月开始,至XX年月结束,分为自查自纠、部门抽查和重点督查三种方式
第1页共8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自查自纠(XX年月)
各工程建设单位根据“谁建设,谁负责”、“谁建设,谁排查”的原则,仔细做好所负责工程项目质量问题的排查工作,填好排查表并于月底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上报(见附表1)
(2)部门抽查(XX年月)
建设、水务、交通、国土等牵头部门要根据“谁审批,谁监管”、“谁监管,谁排查”及行业归口管理的原则负责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对项目进行深化自查,指导建设单位填好工程质量问题自查表,并按不低于所监管的建设工程总项目数%的比例对建设工程进行拉网式质量抽查,对建设单位自查不力、自查“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