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品】二公司办公用品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公司办公用品及接待用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办公用品、接待用的使用管理,本着节约开支,避免浪费,满足工作需要的原则,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办公用品及接待用品的分类:(一)办公用品1、消耗类用品:包括文书用品、电池、日常办公用品、清洁工具、纸张、及其他低值易耗品等;2、设施类用品
电脑(含手提电脑)、保险柜、会议桌、办公桌、办公椅、文件柜、电话机、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饮水机、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扫描仪、投影仪、空调等
(二)接待用品包括酒、茶叶等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三条办公用品及接待用品(各部门包干费用应支付的办公用品及接待用品除外)由办公室统一采购并按相关程序报销
第四条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采购工作第五条采购办法分例行采购和临时采购:(一)例行采购为每月、每季根据办公用品及接待用品的使用及库存情况进行的采购;(二)临时采购为采购人员根据工作安排或有关部门临时提出某种(些)急需办公用品及接待用品进行的采购
第六条第1页共4页进行大型物品或大批量物品,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和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进行
第七条采购办公用品之前,申请部门填写《物品请购单》,详细写明所购物品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价格、数量、金额,经办公室主任审核,报公司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采购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采购:(一)不急需的物品;(二)有库存或可替代的物品;(三)非正规渠道、质量无法保证或有明显质量问题的物品;(四)价格明显高于当地市场价的物品;(五)未填写采购申请单,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或预先未经公司领导同意购买的物品
第九条采购物品时必须遵循“货比三家”的原则,在保证物品质量、提高性价比的前提下,挑选有诚信的供货商供货
第十条购买的物品必须开具有效发票,原则上用支票付款
第十一条所购物品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