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XX年―XX年)》的意见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志办公室、全军军事志指导小组办公室、武警部队政治部编研部,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史志部门:2015年8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国办发[2015]64号)(以下简称《规划纲要》)
为做好《规划纲要》贯彻落实工作,确保其提出的各项任务要求圆满完成,推动全国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提出本意见
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规划任务,实现省、市、县三级综合年鉴全覆盖,加快信息化和方志馆建设,做好第三轮修志工作准备,加强对社会修志的指导和管理,基本形成地方志编修体系、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体系、质量保障体系、资源开发利用体系、工作保障体系“五位一体”的地方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努力开创地方志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具体任务及分工根据《规划纲要》确定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和提出的保障措施等,结合全国地方志工作实际,到2020年,全国地方志系统需协同完成好以下具体任务
(一)全力推进修志工作(二)继续加强年鉴工作(三)深入开展旧志整理工作(四)稳妥推进地方史编写工作(五)实施中国方志理论建设和学科建设工程(六)实施全国地方志人才队伍建设工程(七)深化地方志质量建设(八)强化地方志资料建设第1页共3页(九)实施全国信息方志与数字方志建设工程(十)实施方志馆研究建设工程(十一)提高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十二)实施中国方志文化走向世界工程(十三)实施依法治志(十四)做好制度保障工作(十五)加强地方志宣传工作三、原则要求(一)地方志工作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坚持正确方向,坚持依法治志,坚持全面发展,坚持改革创新,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