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法运算定律的综合运用》案例在数学课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四则运算中的简便计算,那必然会涉及运算定律。而我们教师则在学生进行简便计算时每次会问到:“你这样做的依据是什么?”时,往往知之所以然者甚少。事实上,要问简便计算的依据是什么?有时在一道题中不仅仅是一种依据。如:77+255+45+23,它必然要用到加法交换律和加法结合律。而对于刚接触这个新知识的小学生来说,单个拿出一种依据来进行简便计算,显然是很容易接受的。若要混合运用的话做起来容易却要学生说个明白那是难为他们了。如今正逢新课程改革,我想问:“简便计算的依据真的非要说个明,道个白吗?”学生学知识,最终的目的不就是会应用!而学生会运用了又何必强求说个为什么呢?与此同时,这几天我刚好又碰上小数的乘法简算。教材上安排了在上完乘法交换律和结合律后,紧接着要求学生运用运算定律进行简算。英国教育家斯宾塞说过“应该引导学生进行探讨,自己去推论,对他们讲的应该尽量少一些,而引导和让他们说出自己的发现应该尽量多一些。”实践证明,举例验证法最有利于调动全体学生的积极性,有利于师生沟通情感和交流信息,也有利于思维的撞击和智慧火花的迸发。因此,在综合运用乘法交换律和结合律进行简便计算一课中我作了很大的改革:先出示生活实例(如小明爸爸去年在粮食市场卖了8次大米每次25袋,每袋重50千克。他一共卖出大米多少千克?得到:25*8*50或25*50*8或8*25*50),学生从中去发现问题,接着从数学角度去探讨问题,然后再通过举例验证,让学生直观感知乘法中的一些变化规律——任意交换因数的位置,积不变;因数位置不变,改变计算顺序,积也不变。学生参与面非常广,在验证的过程中学生把乘法中的这种变化规律,心领神会。由此,学生在进行简算过程中,得心应手,不但学得愉快,而且用得灵活,效果特好。在运用过程中,我也不追问为什么。所谓“一切尽在不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