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教育救助到全纳教育――试论教育公平的制度安排】全纳教育[摘要]教育公平是指受教育机会的均等
它包括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三个方面
教育救助在解决教育公平问题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也有很大的局限性,不能从根本上阻止教育公平问题的产生
只有用全纳教育的基本理念对现有的教育进行根本的改造,进行制度创新,才能从根本上破解教育公平问题
[关键词]教育救助全纳教育教育公平当前,我国处于重要的社会转型时期,党和政府高瞻远瞩地提出了建设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
从某种意义上讲,教育公平问题的解决与否将极大地制约着和谐社会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针对这一问题,社会各界献计献策,想出了很多的办法,政府也采取了多项教育救助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要想根本解决这一问题,还需要从制度上加以创新
本文尝试着从宏观的制度建设的角度来破解这一难题
一、教育公平的内涵及其存在的问题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是公民的法定权利,但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各种各样的教育公平问题却一直存在
教育公平,从社会学的角度看,是指受教育机会的均等
它包括3方面的内涵:一是起点公平;二是过程公平;三是结果公平
按照这一理解,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考察教育公平存在的问题
首先,从教育起点公平来看,存在着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方面,由于受我国社会的城乡二元结构制约,农村学校与城市学校在硬件设施、教育教学设备、教师队伍素质、文化氛围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距,而这些差距,就使农村学生与城市学生处于不同的起跑线上
另一方面,我国地域间经济、文化差距比较大,如东南沿海地区与中西部地区相比,无论是经济实力还是文化科技发展水平,都有很大的差距,给教育所提供的资源与条件差距也很大,从而使不同地区间的教育质量存在着第1页共6页很大差距,这也造成了不同地区的学生处于不同的起跑线上
第三方面,由于观念上的歧视或认识上的偏见,绝大部分普通学校拒绝接受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