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XX省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省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机制,提高项目实施成效,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和《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省级财政科技计划和资金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琼府"2015"108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XX省财政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根据全省科技发展规划和社会发展需要,以省级财政科技经费支持或以科技政策调控、引导,由XX省科学技术厅组织具备条件的单位承担的在一定时限内进行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及相关科技活动
第三条项目是财政科技计划组织实施的基本单元
项目可根据需要下设一定数量的课题
课题是项目的组成部分,按照项目总体部署和要求完成相对独立的研究开发任务,服务于项目目标
第四条项目管理遵循依法行政、职责明确、程序公开、精简高效的原则
1第二章组织管理与职责第五条XX省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由XX省科学技术厅会同XX省财政厅共同管理
XX省科学技术厅是XX省财政科技计划的项目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研究制定省财政科技计划管理制度;第1页共13页(二)研究提出研发需求、总体任务布局及专项设置建议;(三)编制省财政科技计划实施方案,编制发布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四)提出承接省财政科技计划具体项目管理工作的服务机构建议,与服务机构签署任务委托协议,并对其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五)会同省财政厅开展省财政科技计划年度与中期管理、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提出省财政科技计划优化调整建议;(六)建立省财政科技计划组织实施的协调保障机制,推动省财政科技计划项目成果的转化应用和信息共享;(七)组建省财政科技计划专家库,支撑重点专项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八)开展科技发展趋势的战略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