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计划3篇第一篇根据监督法、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度工作要点的安排,现制定本年度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计划如下:一、检查的内容和时间1、对《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并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
检查工作安排在4月进行,执法检查报告提请5月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贯彻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并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
检查工作安排在10月进行,执法检查报告提请11月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检查对象和目的检查监督法律法规实施主体即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行政的情况,研究和解决法律法规在全市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检查的具体方案负责实施执法检查的专门委员会应根据执法检查计划,就其负责的执法检查项目制定出执法检查的具体方案,并报请联系该专门委员会的常委会副主任审阅
执法检查方案应包括检查的重点内容、检查的时间和地点、检查的步骤和方式及检查组组成情况等内容
常委会办公室应当与各专门委员会加强沟通,对各专门委员会报送的执法检查方案进行统筹协调,避免各个执法检查组到基层检查的地点过于重复
执法检查方案经主任会议审批后,由常委会办公室书面通知法律实施主管机关及有关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并由相关专门委员会通知检查组全体人员
四、检查的组织工作常委会根据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按照精干、效能的原则,组织执法检查组
执法检查组的组成人员,第1页共8页由主任会议从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中确定,并邀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组长一般由常委会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或者副主任委员担任
五、检查的步骤和要求1、执法检查组成员和工作人员要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收集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材料,为执法检查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