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民生科技计划实施细则XX县区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好市《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试行)》XX县区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县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县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专项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专项办)负责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的统筹协调和具体实施工作,县专项办设在县人社局
一区七镇、县级机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承担和落实相应工作
第二章申报第三条县人社局根据XX市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的申报工作安排,及时通过溧水政府网、溧水党建网、溧水人事人才网、溧水科技网、溧水114网等网站以及XX县区电视台、都市文化报(秦淮源周刊)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动员
第四条召开由镇区、部门人才工作分管负责人参加的申报工作会议,进一步宣传动员,明确工作职责和相关要求
第五条申报人登陆“南京321计划”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申报材料
县人社局负责对提交申报材料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指导符合申报条件的人选准备评审材料
第三章政策兑现-1-第六条县人社局(县专项办)负责组建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服务中心(专项服务窗口),按照“统一受理、分项办理”的原则,牵头协调落实领军型人才相关扶持政策
第七条对入选计划的重点扶持项目,由县财政局协调落实1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根据项目需求,由县发改局(金融办)牵头协调不低于300万元的创业投资和300万元的融资担保
对入选计划的扶持项目,由县财政局协调落实5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根据项目需求,由县发改局(金融办)牵头协调不第1页共4页低于150万元的创业投资和150万元的融资担保
对入选计划的重点扶持或扶持项目,由县财政局另外追加20-5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根据项目需要,给予2-10万元的首次贷款贴息
入选者所在镇区负责提供不少于100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