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市《关于做好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茂府办明电[20**]12号)要求,现将我局2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8年5月1日起实施。自《条例》实施时起,市城市规划局党组高度重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根据《条例》和市政府要求,我局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进工作,在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结合我局工作,对局网站进行改版,按《条例》要求设置信息公开拦目和内容。保障了政务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截止2010年底,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务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2010年,我局采取多种形式,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局网站公开,全面反映xx市城市规划的发展动态;通过茂名电视台、茂名日报、茂名晚报、广东建设报等媒体,对外公开规划管理中的一些重要措施、方针政策和规划成果,扩大公众参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一是在我局网站公示。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在网站上设立“信息公开”专栏,公布了办事依据、《目录》、《指南》和信息内容,并接受搜索和下载;设立“政策法规”栏目,及时公布规划法规等相关信息;设立“规划动态”栏目,及时公布我局最新的工作动态。2010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773条。发布批前公示3宗;批后公告388宗,其中《项目选址意见书》31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2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53宗,《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通知审批结果》52宗。规划动态信息85条;政策法规信息27条。二是加第1页共2页大内部行政事务的公开,对党组的重大决定、人事调整、财务及计生等内容都进行公示。三是重视媒体宣传,在媒体报道信息18条。三、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务信息情况2010年度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当面申请13宗,城建档案查阅65宗,均按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办结;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申请。无因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而受到举报的情况。四、政务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0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务信息公开费用。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0年我局办理群众咨询、投诉23宗,未出现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2010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条例》和上级要求还有差距。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我局政务公开时要向申请人提供图表,按政务公开收费的规定可以收取一定的费用,收费程序需进一步规范。2011年,我局将按照《条例》规定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突破,使政务信息公开成为贴近服务对象、帮助服务对象解决实际问题的助推剂,成为沟通群众的连心桥。同时我们将进一步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增进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