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西路社区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章程xxx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章程(年月日第七届居民代表大会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全体居民都有权利和义务关心、支持、参与
第二条居民在计划生育居民自治中,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觉接受各级人民政府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做到无早婚早育,无违法生育、违纪现象
第三条实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的根本宗旨是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促进社会进步,实现计划生育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必须在党和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规范围内,在街道党工委领导工作下进行
第五条居委会计划生育专干原则上由居委会委员担任,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居民直接选举产生
第二章居民委员会的任务和权利第六条居民委员会负责本年度人口计划安排,并及时公布
第七条居民委员会负责定期组织育龄妇女开展“三查”,并提供必要的服务
第八条居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全体居民进行计划生育有关政策法规、科学知识的学习和宣传活动
第九条居民委员会为区计生协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十条居民委员会负责为本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有关活动提供必要经费
第十一条居民委员会有权对违反本章程的居民,依据本章程的规定作出处罚并负责落实
第十二条居民委员会负责每年召开一次居民代表大会,将认为有必要交居民公决的问题提交居民代表大会裁定
第十三条社区计划生育协会应当积极参与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在计划生育居民自治中发挥骨干作用
第1页共3页第三章居民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四条居民在符合《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生育条件时,有权向居民委员会提出要求生育的申请报告
第十五条居民有权就人口生育计划的安排向居民委员会提出咨询,居民委员会必须作出负责的答复
第十六条居民有权越级举报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弄虚作假、违法乱纪行为
第十七条居民有权政策内怀孕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