堰坎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居委会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与本居委会三个文明建设,增强居民计划生育自治、民主管理意识,使计划生育工作逐步纳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轨道,变行政主导型管理向居委会民自治、民主管理方向转变,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XX县区计划生育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居委会实际,特制定本自治章程
第二条本居委会的计划生育工作在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实行“居委会两委会负总责,居委会计生协会具体抓”的模式,依法实行居委会民自治、民主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本居委会各种组织及全体居委会民
全体居委会民必须遵守执行,外来流动人口根据情况参照执行
第四条本办法由居委会民委员会组织实施,全体居委会民监督实施
居委会计划生育协会为常设执行机构
第二章居委会党支部职责第五条居委会党支部是党在居委会的基层组织,是居委会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居委会党支部必须领导支持和保障居委会民依法实行计划生育居委会民自治、民主管理
统筹、协调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第三章居委会民委员会职责第六条居委会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制定计划生育自治章程,实行居委会民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居委会民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为居委会计生工作筹措资金,提供保障
按法定程序委托计划生育协会具体负责计划生育工作
并定期检查、考核计第1页共6页划生育协会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听取协会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并解决计划生育工作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
第四章居委会计生协会职责第七条居委会计生协会是实行计划生育工作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主要力量,受居委会两委会委托,承担居委会计划生育具体工作
及时向居委会两委会汇报计划生育工作,反映群众要求,严格按责任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