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为缓解女职工因患特殊恶性肿瘤导致的家庭经济困难,根据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职工互助办法,制定《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实施细则
第一条本计划的基本内容参加本计划后,在保障期限内会员享有在首次发现患有所列8类女性特殊恶性肿瘤的一种或者多种时,领取一定数额的互助金,用于缓解职工治疗、康复费用和收入减少引起的家庭经济困难
第二条本计划所指的女职工特殊疾病包括以下8类:1、原发性子宫颈癌;2、原发性输卵管恶性肿瘤;3、原发性子宫内膜癌;4、绒毛膜癌;5、原发性乳腺癌;6、原发性外阴癌、阴道癌;7、原发性子宫肉瘤;8、原发性卵巢癌
第三条参加本计划的条件和办法1、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加所在单位工作,年龄在16至60周岁的在职女职工(不含退休及退休返聘人员),都可以通过会员所在单位的工会向本会在当地的办事处(以下简称“办事处”)申请参加本计划
2、本会只接受由基层工会统一组织职工参加本计划,并且在同一单位参加本计划的女职工不得少于其全部在职女职工的80%,女职工人数少于200人的单位须100%参加,且参加人数不低于50人
第四条参加本计划的规定1、职工参加本计划的有效期为两年,交纳会费后互助保障第1页共3页期在规定的时间统一生效
2、会员交纳的会费是用于对会员的互助互济,互助保障期满后,会员不论是否享受领取互助金的权利,其所交纳的会费不在退还
3、会员交纳会费的标准为40元
4、对参加本计划并在保障期内按照规定已领取互助金的会员其保障责任终止
第五条参加本计划的待遇一、参加本计划的会员在60天免责期内(含本数),发现患有上述8类疾病的一种或者多种,可以一次性领取慰问金1000元,不再享受领取互助金待遇,保障责任终止
二、参加本计划的会员在60天免责期后,会员首次发现患有上述8类原发性疾病中的一种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