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 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 时间:[2010-7-28:05:02] 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 为缓解女职工因患上特殊恶性肿瘤导致的家庭经济困难,根据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职工互助办法,制定《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实施细则
第一条本计划的基本内容
参加本计划后,在互助保障期内会员享有在首次发现患有所列的 5 类女性特殊恶性肿瘤的一种或者多种时,领取一定数额的互助金,用于缓解职工治疗、康复费用和收入减少引起的家庭经济困难
第二条本计划所指的女性特殊恶性肿瘤包括以下 5 类: 1、子宫颈癌:包括发生于子宫颈上的镜下早期浸润癌、鳞状上皮浸润癌、腺癌、子宫颈管癌; 2、输卵管恶性肿瘤:包括原发性腺癌样瘤、乳头状瘤,血管瘤,平滑肌瘤,脂肪瘤; 3、子宫内膜癌:包括子宫内膜腺癌、腺角化癌、鳞腺癌、透明细胞癌; 4、绒毛膜癌; 5、乳腺癌
包括炎性乳癌、乳头湿疹样癌
第三条参加本计划的条件和办法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以下简称“本会”)会员,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加所在单位工作,年龄在 16 至 60 周岁的在职女职工,都可以通过会员所在单位的工会向本会在当地的办事处(以下简称“办事处”)申请参加本计划
为保证会员享有公平的权益,本会只接受由基层工会统一组织职工参加本计划,并且在同一单位参加本计划的女职工不得少于其全部女职工(含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聘用期超过一年的临时职工)的 60%(含本数,下同)
第四条参加本计划的规定
1、职工参加本计划的有效期为两年,交纳互助费后互助保第 1 页 共 3 页障期在规定的时间统一生效
职工首次参加本计划的互助保障期在会员交纳互助费 30 天后生效
2、会员交纳的互助费是用于对会员的互助互济,互助保障期满后,会员不论是否享受领取互助金的权利,其所交纳的互助费不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