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心得体会(一)周四,又是一年一度的"3
15"消费者权益保护纪念日,这几天,全国人民都在关注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问题,央视也会一如既往的举办"3
15"晚会,曝光一些没有良心、没有公德心的企业和事件
经营者这两天也很注意,也在尽力避免自己被投诉,避免自己的商品上了工商局的黑榜单
当然,各地工商局及工商行政管理人员、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这两天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也很重视,也在加强市场检查力度,避免自己的辖区出现大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事件,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查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尤其是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当然,每一位工商执法人员都知道,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仅靠工商局单干很难做到
昨天和一位同事谈起此事,同事说:不知道消费者如何想
在平时,除了工商局,有哪个单位会想到消费者
消费者投诉时,谁会看到他们
15"到了,突然会冒出很多单位,他们都在抢着宣传自己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上的职能,大有高过工商局之势
同事的话反映了当前我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部分现状
消费者投诉时,除了想到工商局,恐怕想到的就剩下到法院提起诉讼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到的到"有关行政部门申诉",除了工商局在不折不扣的落实,不知道还会有那个部门也在落实
我也希望自己的认识是片面的,毕竟,处理消费者投诉的部门越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会得到更大的保障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不是只能靠处理投诉来实现
如何才能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我想,处理消费者投诉,是一种被动行为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商部门更应该主动
实际上,工商部门、工商行政执法人员只要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就是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做出的最大的贡献
法律法规宣传、打击商标违法行为,打击市场违法行为、第1页共4页广告违法行为、打击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等工作,有哪一项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