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城公交专项规划听证会XX市城市公园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建设和保护第三章服务和管理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强城市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促进公园事业健康发展,改善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对象】本条例所称的城市公园(以下简称公园),是指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具有良好的园林景观和较完善的设施,具备改善生态、美化环境、游览休憩和传承文化、科普宣传等功能,向公众开放的场所
公园的具体名录由市人民政府公布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公园的规划、建设、保护、服务和管理
第四条【管理体制】市公园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公园服务和管理的具体标准和规范,指导、监督公园管理机构日常服务和管理工作
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的公园管理机构负责区属公园的日第1页共12页常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公安、民政、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建、林业、水务、文化、体育、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旅游、法制、城乡规划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公园相关领域的服务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资金保障】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当将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所需经费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
第二章规划、建设和保护第六条【公园专项规划编制】市公园主管部门应当依据XX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XX市城市总体规划、XX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XX市绿地系统规划等,编制本市公园建设与保护的专项规划
市公园主管部门将公园建设与保护的专项规划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市城乡规划部门将公园建设与保护专项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七条【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新建、改建和扩建公园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公园建设与保护专项规划
公园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拟建公园的功能、特性、规模和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