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XX省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单位:农村水利处时间:2010-12-30浏览1915人次XX省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和粮食增产任务,根据《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凡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水利部联合下达投资计划的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项目,均依照本办法进行建设管理
第三条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由中央和省、省辖市、县(市、区)共同投资建设
根据各县(市、区)在《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XX省实施规划》中承担的粮食增产任务,按照钱粮挂钩的原则,安排相应的建设任务和投资
第二章主要建设内容第四条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高产稳产粮田建设,包括排灌沟渠、地埋管、桥涵闸、集雨蓄水设施、机井配套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土地平整、机耕道、农田防护林、积肥设施等;(二)良种科研繁育体系建设,包括农业科研体系、粮食作物国家制种基地、良种繁育基地、育秧大棚、工厂化育秧设施等,改善育种科研实验室条件、制种田基础设施条件以及配套种子检验、加工等设施设备等;第1页共6页(三)县级农机、植保、土肥、种子质量检测、水利等粮食生产服务体系建设,包括购置示范样机、测试、培训、监理等设备以及配套设施,病虫观测场、试验检测化验室、地力墒情监测点、储藏室等设施以及配套仪器设备配置,排灌实验设备设施等
(四)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和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体系建设,包括生态拦截工程、人工湿地、县级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站建设及配套仪器设备等
第三章项目管理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