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金融行业发展规划分析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一行三会”和国有金融机构均强化了纵向垂直管理体制
在这种垂直管理的过程中,面向地方政府和区域金融产业发展的矛盾开始越来越突出,这些矛盾正在成为中央金融监管和金融产业发展鞭长莫及的问题
一是由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机构撤并、权力上收导致地方金融服务越来越薄弱;二是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对地方分支行彻底垂直领导并定位于金融监管后,地方金融产业发展和金融服务越来越不匹配
这种格局客观上将地方推到了一个无所适从、难以作为的尴尬境地,一方面地方政府要对地方区域范围内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负责,但面对地方经济遭受信贷服务有效供给不足的困扰却无能为力、爱莫能助,另一方面地方政府虽然对地方金融问题缺乏发言权、更没有决策权,却不得不为确保一方金融安全承担“义不容辞”的责任
作为补救方式,在地方成立地方政府辖下的金融办,以协助中央加强对地方金融机构的监管成为必然
地方政府金融办除了向地方政府提交区内金融产业发展规划,提出金融发展方面政策建议,协助中资、外资及外地金融机构在区内健康发展之外,它的另一项重要职能是“主动协调中央监管部门,完善相应监管制度,建立金融风险预警系统,提高金融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
“然而地方政府金融办的设立,大多数一开始就显得处境尴尬
”中国金融研究院院长、中国金融网总裁何世红一直对地方政府金融办的发展走向保持着高度关注
他说,就现实情况而言,目前与金融相关的地方政府机构,有些名为金融服务办公室,有些名为金融研究办公室,有些是地方金融安全办公室,有些类似于联席会议机构,有些只是相关部门的下属处室
总体来看,名称不统一,职能不明确,地位不对等,辅助管理的职能急需明确与完善
“目前全国只有宁夏自治区金融管理办公室具备完全的管理职能,并有可能一步到位,设立‘金融管理局’
甚至还有好多省份根本就没有设立相关机构
”何世红说:“我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