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立法要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1)地方立法作为我们国家立法的一个组成部分,在过去的20多年里,已经走过了探索起步、加快步伐到规范发展的路程,为推动、保障各地的改革开放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地方立法工作如何与时俱进,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要求,自觉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实现与地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良性互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崭新课题
一、加强立法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经验的总结,是在新的国内外形势下提高党的政能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举措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获得了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有了较大改善,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有了明显提升
同时,我国发展中也存在不少不和谐的因素,环境污染影响和谐,愚昧落后妨碍和谐,违法乱纪销蚀和谐,贪污腐败破坏和谐
在这种情况下,要保证社会有序运转,奠定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石,关键在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坚持科学执政、**执政、依法执政,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有赖于广大共产党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心系群众,服务群众;同时取决于每个公民自觉遵守国家法律,积极践行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等基本道德规范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要全党全社会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形成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强大合力,不断消除不和谐因素,不断增加和谐因素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法治社会
法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得以建立的手段和途径
因此,一方面我们不容忽视道德、文化等社会一般规范的作用,另一方面更要重视法律规则
法律是所有社会规范中最具有明确性、稳定性和国家强制性的规范,依照法律来治理社会,人们就有章可循,社会也就有了和谐的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