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重点工作计划3篇第一篇为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行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县规范涉企检查若干规定》文件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目的了解和掌握项目报建情况,规划实施和落实情况,及时纠正企业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维护政府、业主和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县城乡规划建设事业快速有序发展
二、检查对象全县所有新建和在建房地产项目;部分新建、在建工业项目和其他项目;被举报、被投诉或被发现违反规划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规定以及违反规划要求、不按规划实施的建设项目
三、检查内容1、是否办理规划报建审批手续;2、是否按批准的规划进行建设,各项规划技术指标是否落实到位,是否符合规定要求;3、建设进度是否达到承诺要求;4、其他需要检查核实的有关规划内容
四、检查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2、《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3、其他有关城乡规划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规定
五、时间安排1、一季度,除上级要求和处理投诉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安排涉企检查
2、二季度,检查(核查)北XX县区在建和新建房地产项目
3、三季度,检查(核查)岗集、吴山、下塘以及中北部乡镇在建和新建房地产项目
第1页共7页4、四季度,抽查部分在建和新建工业项目及其他项目
被投诉和被举报项目随时检查(核查)
六、组织领导成立县规划局涉企检查领导小组
具体负责涉企检查实施工作
七、相关要求1、涉企检查应避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在企业吃、拿、卡、要,增加企业负担
2、实施检查前提前5个工作日,向县纪委(监察局)提交涉企检查书面申请报告,填写《县涉企检查备案表》,申领《涉企检查证》
每月1—20日为企业“宁静生产日”,非特殊情况,不得进入企业进行检查
3、严格纪律要求,所有涉企检查人员不得滥用职权,以权谋私
4、涉企检查结果由检查小组负责按要求及时输入市涉企检查备案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