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班幼儿告状行为调查研究报告进入了大班的幼儿,时常是无论遇到事大事小都要告上一状“老师,XXX打我!”“老师,XXX抢我的东西!”……诸如此类,多不胜数。遇到这种情况有些教师会采取敷衍的态度,“噢,知道了,过一会老师批评他!”或采取训斥的态度,“这么一点事还来告状,先想想你自己!”其实,不管如何“受理”幼儿的告状,作为教师都应该了解“告状”到底好不好?有哪些因素会使孩子告状?如何正确对待“告状”行为?告状行为是指儿童处于同伴侵犯或发现同伴某种行为不符合集体规则等原因而发起的指向教师的言语行为。大班幼儿的自我意识虽然有了较大的发展,但是社会交往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协调人际关系的能力还有些薄弱,于是告状频频发生。事实上,在幼儿告状的背后,在他们自己的内心中,自有着他们的想法和心思。如果教师能够弄清幼儿告状的原因并加以正确引导和教育,会有利于促进儿童社会性的发展,形成健全人格。幼儿的告状行为是其心理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众多行为偏差中的一种普遍行为,也是他们在社会性发展中出现的正常现象,若教师一概而论地把这种现象作为幼儿本身的错误加以否定,或任意把它作为幼儿的“犯规”行为加以贬斥,必然带来一些负效应。本文试图通过个案研究和探究孩子“告状”行为产生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可行的教育引导方法,以期能够促进孩子身心健康成长。从实习的这段时间的观察来看,幼儿告状的表现形式不外乎这几个方面:一、自我为导向的告状行为。包括:①求助、保护型:通过告状希望得到老师的帮助,在课间,总是有幼儿跑来报告:“老师XX打我了!”“XX弄坏了我的小椅子!”等;②自我辩解型:希望通过辩解推卸自己的责任,逃避老师的批评,每次生活老师在擦桌子时总会发现桌面上有笔画过的痕迹,问起原因,总是有幼儿会推脱:“是XX小朋友让我画在桌上的!”“XX也画了!”等。二、他人为导向的告状行为。包括:①嫉妒、报复型:希望贬低同伴,抬高自己,有时还带有幸灾乐祸的心理,如“XX什么都不会做他还抢我的剪刀!”“老师,你看,XX故意在教室捣乱!”等;②挑剔型:希望通过挑出别人的错掩盖自己的错误,如“XX的玩具比我的多,为什么我不能再多拿几个?”三、规则为导向的告状行为。包括:①试探、询问型:如果老师对这种现象没有反应,告状的孩子也会加入到讲话的行列,其目的是为了寻求老师的隐性支持,如“老师XX在讲话!”“老师,他上完厕所没洗手就吃点心了!”②检举揭发型:希望得到老师的关注或表扬,如“老师,XX打XX小朋友了”“XX的图画画错了!”等。大班幼儿在认知水平、判断能力和道德评价能力有了较大的提高,自我意识和社会性发展有了明显的进步,对周围的事物也多了更多观察,所以在他们身上出现较多的是“以规则为导向”的告状行为,其次是“以他人为导向”的告状行为,“以自我为导向”的告状行为最少,且呈现出由单一化转向复杂化的发展趋势,即幼儿在同一事件中有时使用一种告状策略,有时会多种策略同时使用。在一日活动中,每天都会接收到小朋友的无数条告状消息,通过观察发现,每天的告状人数也在不断增加,并且内容也是大相径庭的。每当我主动和他们交流告状的情况,他们也只是呵呵一笑或哑口无言,因为他们根本就没弄明白自己告状的动机,告状过后他们又会得到什么。通过仔细观察和研究发现,幼儿告状的原因主要有这几方面因素的影响:一、家庭因素。家庭是孩子最主要的生活环境,家庭氛围和父母的教养方式对孩子行为影响较大。有些家长经常拿表现好的小朋友和自己的孩子做比较,这样引发了幼儿和小朋友之间的“妒忌”意识,久而久之会产生告状行为来打击小朋友,提高自己在家长心目中的地位。二、教师因素。面对幼儿的告状行为,教师更多的反应是“出了什么事?”“怎样迅速解决纠纷?”“怎样使幼儿不要来告状?”其目的是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而没有考虑这一行为对幼儿造成的影响。还有些教师对被告状的幼儿总是不分青红皂白先批评一通,这会让幼儿在心理产生“告状是对的”这一概念,使幼儿在不知不觉中学会告状,喜欢上告状。三、心理因素。心理学家告诫我们: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