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一、高校在大学生医保工作中的职责是哪些
答:负责本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主要承担在校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参保组织,医疗保险费的代收、代缴,社会保障卡的申领、发放,未刷卡产生的医疗费用报销的申报、领取,日常医疗费用管理办法的制定及组织实施等工作
二、哪些学校属于参保对象
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均属于参保对象
三、学校办理参保登记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学校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填写《普通高等学校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一式三份,并携带办学许可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到学校所在地的区县(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四、学校办理参保登记后应在什么时间申报缴费
答: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自然年度缴纳,每年9月1日—12月25日为次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集期
以高校为单位,向所在地的区、县(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缴纳
大学生首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从学校为其申报的当月起按当年剩余月份缴费
学校所在地的区、县(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学校填报的学生参保信息,核定缴费标准,并出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校学生应缴费通知单》,学校须在申报缴费当月的25日前凭上述通知单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财务窗口直接办理缴费
五、学校办理大学生参保缴费手续时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学校办理申报缴费时,应填报《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花名册》一式两份
大学生属于以下情形的另需提供:(1)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大学生,需提供由民政部门制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及户主页、已审核的季度审核登记页复印件;(2)重度残疾的大学生,需提供贵阳市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及复印件
重度残疾标准视力残疾一级盲、二级盲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