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计划监察工作方案 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计划 为规范效能监察工作,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更好地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贯彻落实效能建设各项制度以及履行职责情况。 (二)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政务公开、行政审批、收费管理和规范服务情况。 (三)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维护群众利益,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情况。 (四)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工作纪律执行情况。 (五)严肃查处影响机关效能的各类问题,实行责任追究。 二、主要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构。区纪委、监察局投诉受理中心兼区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实行一个部门,两块牌子。下设办公室,将 办 公 地 点 ( 区 纪 委 、 监 察 局 一 楼 ) 、 投 诉 电 话(2313562、2310413)和投诉信箱通过新闻媒体和会议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同时,建立健全受理和处理投诉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投诉处理程序,明确工作责任;及时受理企业、投资者和人民群众对行政效能问题的投诉,坚持做到有诉必理、有理必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本区具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和单位也应当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建立健全相关的机构和工作制度,向社会公布,并报效能监察组备案。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二)效能监察方法。效能监察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由区纪委牵头,从区纪委、区委宣传部、区审计局定人组成检查组,对各部门、各单位效能情况进行明查。一般明查工作每第 1 页 共 3 页月不少于二次,第一次明查拟于十月上旬开展。结合明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政风(行风)热线”中群众投诉的难点问题、机关效能投诉中心梳理的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部门和重点问题,效能监察组将组成由成员单位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服务对象参加的机关效能暗访组,对被反映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机关作风与服务情况进行暗访,对发现影响机关效能的典型问题予以曝光或通报,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整改,并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同时,效能监察组将组织有关人员开展走访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等各类企业活动,主动上门征求意见,以进一步促进和改进机关工作。以后明查暗访时间不作具体规定,实行随时抽查,并将工作开展情况逐月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