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第“十一五”规划工作总结 十一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及省市县各项政策和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强化措施,整体推动,促进了民政各项工作的不断进步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完成灾后农房重建任务完成灾后农房重建 41977户,为特困户建房 2000 户,共发放补助资金 7
8029 亿元
完成农房维修加固 261226 户,发放补助资金 3
(二)、城乡救助体系初步建立
五年来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全面落实《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全县先后遭受了干旱、洪涝、泥石流、冰雪、地震等自然灾害,累计造成 404
8 万人(次)受灾,121
44 万人次成灾,无家可归 26800 人次
造成农作物成灾 159
36 万亩,绝收 38
91 万余亩,农业直接经济损失 47
218 亿元,因灾倒塌居民住房 165203 间,有 692680 间民房受损成危房
一遇灾情发生,我局迅速组织机关干部深入灾区查灾、救灾,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五年下拨自然灾害救济款 2700 万元,发放大米 600 万公斤,救济灾民和特困户 12万户,解决了 42 万人次灾民和特困户的生活困难问题
并下拨灾后重建资金 7
6029 亿元,帮助 41977 户灾民重建房屋 22 万间
下拨灾后临时生活救助和后续生活救助 7814
088 万元,解决了 181789 人次的临时生活困难
增强了灾民抗灾自救发展生产的信心,保证了灾区社会稳定
12 汶川特大地震发生以来,民政部门广大干部职工恪尽职守、奋起抗灾、迎难而上、团结拼搏、紧急动员、主动投入抗震救灾第一线,在查灾核灾、安置受灾群众、分发救灾物资、处理遇难者遗体、保障“三孤”人员基本生活、组织和接收社会捐赠以及灾后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