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局关于推进本市文化事业的发展规划 为了进一步推进南京文化艺术事业的繁荣发展,建设文化南京,中共 xx 市委宣传部(以下简称市委宣传部)、xx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以下简称市文广新局)联合制定《xx 市文艺创作规划(2013—2015 年)》。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力争创作一批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体现时代精神,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具有鲜明个性和地域特色,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既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又有相应的经济效益的优秀作品,繁荣文化市场,丰富人民精神生活,为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增强南京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总体目标建立健全文艺创作服务和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市文艺创作的总体水平,力争三年内组织、指导相关职业、非职业文艺单位及个人严格选题,努力创作,推出文学、影视、戏剧、音乐、舞蹈、曲艺、杂技、美术(含摄影)、文艺图书等门类的优秀作品 100 件左右,力争有 10 件作品获得国家级重要奖项并在全国产生一定的影响,30 件作品获得省级重要奖项。 三、具体任务 1、电影电视类。电影 3 部,电视剧 5 部,动画片 5 部,文艺类电视专题片 5 部。 2、舞台艺术类。话剧 2 台,其中 1 台为小剧场话剧;戏曲2 台,1 台为京剧,1 台为越剧;小戏 3 个,剧种不限;小品 2个;创作储备戏剧文学剧本 2-3 部,题材、剧种不限;舞蹈(含少儿舞蹈)节目 15 个;曲艺节目 5 个,曲种不限;歌曲 10首,形式不限;儿童音乐剧 1 部,为音乐短剧;少儿歌舞 1 台,为综艺晚会形式;中型或大型民族器乐作品 1 部,形式不限;大型杂技主题晚会 1 台,杂技新节目 5 个,形式不限。 3、文学图书类。中、长篇小说 4 部,报告文学 3 部;通俗读物 10 部。 第 1 页 共 4 页 4、美术类。美术(含摄影)作品若干件;举办大型美展 3个;摄影展览 1 个;举办美术提名展 3 个;出版画册、图录 3-4部。列入创作规划的新创作品,原则上须在有关职业、非职业文艺单位及个人上报的创作选题中,经专家审议、评选、确认后产生;也可以由政府文化主管部门确立主题,由专家审议、评选、确认,再以政府招标的方式产生。 四、创作选题及质量要求 1、电影电视类。故事影片、电视剧创作选题以现当代题材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