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企业税税率的纳税计划分析 【摘要】对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可以从三个角度进行
税基的筹划、税率的筹划和延期纳税
本文仅从税基的角度分析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具体分析从收入和税前列支的费用两方面展开
【关键词】税基;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税基即“课税基础”,对企业所得税的税基进行纳税筹划,也就是对应纳税所得额的筹划,就是在不违背税法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减小应纳税所得额,税基越小,所缴纳的税款就越少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准予扣除项目-允许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从这个公式可以看出,要减小应纳税所得额,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筹划:收入和税前列支的费用支出
一、收入的筹划 (一)不同收入界定的筹划 收入总额包括企业取得的各种货币收入和非货币收入;“不征税收入”不构成应税收入,具体是指财政拨款、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属于财政性资金的收入;“免税收入”已构成应税收入但予以免除,是指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等
因此,企业在选择对外投资方式时,可以考虑选择国债或符合条件的股票、债券直接投资,如企业可以将闲置资金用于购买国债而不存入银行,增加免税收入
(二)利用分期确认收入筹划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纳税人下列经营业务的收入可以分期确定,并据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1
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的,可以按合同约定的购买人应付价款的日期确定销售收入的实现;2
建筑、安装、装配工程和提供劳务,持续时间超过一年的,可以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3
为其他企业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第 1 页 共 4 页船舶等,持续时间超过一年的,可以按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
分期确认收入筹划的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