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安排 根据省局统一部署和全市统计工作重点任务,现将 2014 年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主要目标 (一)进一步推进各级规范化建设。县级统计机构全面达到国家规范化建设标准;乡镇街道及省级开发区统计规范化建设合格率达到 100%;联网直报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合格率达到80%以上。 (二)建立健全基层基础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双基建设相关工作制度,修订完善乡镇街道、企业指导检查细则,细化落实统计人员调整报备制度、新进人员培训制度等制度规范,完善双基建设长效机制。 (三)发掘推广双基建设优秀成果。继续培育县级、乡镇、企业和部门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示范岗位和示范项目,积极开展规范化优秀成果申报、推荐工作,总结推广基层统计先进典型经验,切实发挥先进典型带动作用。 二、工作安排 (一)做好统计双基工作部署。3 月上旬制定年度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计划;3 月中旬召开全市双基工作会议,总结2013 年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研究部署 2014 年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 (二)修订完善指导检查细则。3 月下旬根据新版《省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和《省企业统计工作规范》,修订完善全市乡镇街道、企业规范化建设指导检查细则。 (三)提升县级规范化管理水平。6 月底前,推荐 2 项县级规范化管理特色做法和成果参加省局交流;7 月底前,完成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规范化建设对标辅导,确保 2014 年通过省局规范化建设检查考核;11 月底前,完成年度县级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推荐工作。 (四)强化乡镇规范化建设指导。4 月底前,完成第三批乡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合格单位申报、推荐工作;5 月底前,开展乡镇街道规范化建设回头看,对工作薄弱的合格、示范乡镇街第 1 页 共 3 页道开展行政指导;6 月底前,建立乡镇街道统计信用档案,对档案有关内容进行实时更新。 (五)提升企业规范化建设水平。结合《省统计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加强对联网直报企业规范化建设对标指导,完善企业统计信用档案,推行统计电子台账,按季度开展企业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及示范单位申报、推荐工作。 (六)推进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加大市、县两级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指导力度,全面推进各地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11 月底前,完成部门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申报推荐工作。 (七)积极推进统计中介服务。6 月底前,通过工作推进会等形式,推广 XX 县区规范引导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