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机关文书档案保管期限[精选]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2006年)1本级党的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工会、共青团、妇联代表大会的文件材料1
1请示、批复、通知、名单、议程、报告、领导人讲话、选举结果、讨论通过的文件、决议、纪要、公报、主席团会议记录等文件材料(永久)1
2大会发言,人大代表建议和意见、人大议案及答复,政协委员提案及办理结果,简报,快报(永久)1
3重要的贺信、贺电,筹备工作、选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小组会议记录、会议服务机构的计划、总结等文件材料(30年)1
4讨论未通过的文件(10年)2本级党委、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纪律检查委员会、共青团、工会、妇联的常委会、执委会、主席团、全体委员会会议,政府常务会、办公会议的文件材料2
1公报、决议、决定、记录、纪要、议程、领导人讲话、讨论通过的文件、参加人员名册(永久)2
2讨论未通过的文件(10年)3本机关党组(或实行党委制的党委)会议和行政办公会的纪要、会议记录(永久)4本机关召开工作会议、专题会议的文件材料14
1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永久)4
2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30年)5机关联合召开会议的文件材料5
1本机关为主办的5
1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永久)5
2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30年)5
2本机关为协办的5
1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第1页共5页结、决议、决定、纪要的复制件或副本(30年)5
2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的复制件或副本(10年)6本机关承办国际性会议、大型展览会、博览会的文件材料6
1请示、批复、申办和筹办组委会主要活动安排、议程、名单、主报告(原文及译文)、辅助报告(原文及译文),上级领导人贺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