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脑血管事件登记报告工作计划 XX 县区中医院 2013 年心脑血管事件登记报告工作计划 根据《全国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 2013 年 XX 县区中医院脑血管事件登记报告工作计划
一、病例报告 (一)目标
建立和完善符合我院心脑血管事件登记报告方案,反映我院不同地区、不同人群的居民心脑血管事件发病、死亡、生存状态,为我全院的肿瘤、心脑血管事件防治提供相关信息
(二)内容和方法
XX 县区中医院负责制定心脑血管事件登记工作方案,组织培训
建立心脑血管事件新发和死亡病例登记报告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心脑血管事件登记报告单位和管理单位职责、工作内容和质量控制要求,统一印制报告卡片及登记本和有关表格,分级培训登记报告相关人员
登记资料的收集
建立健全人口死因登记报告制度,收集心脑登记资料,包括人口资料、新发病例资料和死亡资料具有重大公共卫生意义,并较容易确诊的急性心肌梗死(i21-i22)、心脏性猝死(i46
1)、脑卒中(i60-i64)(指:原发性脑实质出血、脑栓塞、脑血栓形成、蛛网膜下腔出血) 等心脑血管事件作为报告病种,并用 icd-10 进行编码
死亡补充发病和剔除重复卡
医院每年应当将收集的心脑血管事件死亡资料与心脑血管事件报告资料进行核对
(1)补填发病卡
对只有死亡卡而没有病例报告卡的发病漏报病例,应当进行追溯调查病理学类型、诊断日期等诊断信息后,及时按规范补填
(2)剔除重复报告卡
医院按属地化管理原则组织心脑血管患者户籍所在地的定期随访,进行健康促进与干预
随访要有记录,并及时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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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资料的保存与利用
登记资料定期备份
登记报告卡经编码、剔重录入并完成年度统计后,应当按照规则存放、备份,以备核查
二、职责范围 (1)全院各科为心脑血管事件责任报告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