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纪检监察与职能部门配合办法与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办法为深入推进公司惩防体系建设,促进纪检20XX部门与各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实效,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协作配合活动应围绕公司中心工作,紧扣当前“提质增效”主题,实事求是地反映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现状,密切关注公司内部控制风险和经营环境变化,客观全面地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
第二条公司20XX部要与各职能部门主动沟通协调,及时通报相关工作,做到信息和成果共享
各职能部门承担一线监督职责,应加强对职责范围内工作的监管,积极配合纪检监察审计工作,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明确工作方向和重点,保质保量完成各类效能监察任务,推动公司管理效能全面提升
第二章沟通协调要求第三条20XX部在确定年度工作计划前,应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并征询意见,不断加强业务联系,掌握第一手资料,对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纳入管控计划
各职能部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前,应先向20XX部了解涉及本部门的年度监察、审计、内控工作安排,并将其纳入工作1计划并细化充实保障措施;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重要事项变动信息应及时反馈20XX部
第四条20XX部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对涉及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四资一项目”(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管理,需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的重要事项,一般以行文公告或监察审计督办单、效能监察建议(决定)通知书的形式予以安排,各职能部门应按照规定时点配合完成
第五条对于重要或紧急事项,可通过会议形式进行布置
会议由公司纪委领导或20XX部负责人主持召开,会议内容涵盖:第1页共15页重要协作事项安排、配合部署要求,通报协作配合及有关工作的办理情况,协调分析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等
第六条20XX部在开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