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XX省部分地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状况的调查与思考“形象”是公安机关的生命
群众评价公安工作,除了自身的安全感受,还看公安民警的执法形象、服务形象、公德形象和纪律形象等等
因此,笔者之见,深入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一个极其重要的着力点就是应当紧紧围绕大力加强“形象建设”来展开
实际上,对于“形象建设”这样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如何做到常抓常新,而且真正抓出成效,则需要我们以科学的理念、辩证的思维、宽阔的视野和求实的态度来组织实施
基于这样的认识,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笔者通过认真调研、总结和思考,头脑中得出这样一个答案,即:运用科学发展观“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和“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正确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关系问题,把进一步强化“形象建设”作为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方向
一、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必须正确处理好基层形象与机关形象的关系,切实做到基层所队与机关部门一样从严规范
我们在以往的工作中,常常过于强调树立基层的形象和窗口的形象,明查暗访一股脑地糊向基层和窗口,而对一些机关科室管理松懈、办事效率不高和一些机关干部迟到早退、服务态度不端等现象,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熟视无睹,放任不管
这样一来,群众有意见,认为到机关办事很难,还不如基层所队热情和痛快;基层所队民警也有忿忿不平的心理失衡,认为机关干部不仅没有工作硬性指标压力,“风吹不着雨淋不着”,而且尽管纪律松弛、效率不高也没有什么说法,该得的待遇都能得到
2007年,在全国公安机关队伍正规化建设和“三基”工程建设开展以来,我局经过认真讨论研究认为,如果不能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基层形象与机关形象的关系问题,不仅很难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而且也很难真正赢得各界群众对整个县局第1页共5页工作的认可和满意
因此,我们确定了“抓基层先从机关抓起、抓形象先从规范入手”的思路,先后制定出台了《县局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