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不是以个人利益为中心心得体会 “以人为本”不是“以个人利益为中心”人们在加快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正在着力化解因各种人为因素和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交通拥堵矛盾。可是,在整治交通顽症和依法严管交通违规行为的过程中,会经常发生车与车、人与车、生命与金钱、速度与秩序、个体与整体的矛盾。其中,既有法治观念的问题,更有一些对社会秩序、社会规则认识的问题。归结起来,一个根本性的争论,就是对“以人为本”思想的不同认识。比如,在高架路上,车辆明明违章了,而司机却强词夺理:我有急事,所以才超车的,你们缠住我,限制我自由行动,不符合“以人为本”的要求。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以人为本”就是“以个人利益为中心”吗。在实际的交通行为中,持这种想法的交通行为人不在少数。有些人就是以此为理由,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进而肆意违章的。因此,实施交通排堵保畅,首先要对“以人为本”思想来一番“排堵保畅”,疏通人们思想上的“路障”。思想决定行动,只有对“以人为本”思想的认识正确了,障碍排除了,城市交通的排堵保畅才能顺利实现。 首先,“以人为本”的“人”是一个“类”概念,是个体与群体的统一。应该说,从“以物为中心”、“以增长为中心”到“以人为本”的转换,的确意味着个人自由的实质性发展,这一点无可置疑。因为,从理论上讲,“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科学发展观强调,发展是扩展人们享有真实自由的过程,发展要实现人的“实质自由”。发展意味着消除贫困、人身束缚、各种歧视性压迫和缺乏法治权利与社会保障的状况。发展就是要提高人们按照自己的意愿来生活的能力。在科学发展观看来,全面发展的人才是发展的根本目标和价值取向。所有的物化过程只是人的发展的手段。发展要以人为中心,市场要为人而设计,资源的分配也要以人为中心。要从人的活动以及能力出发来研究发展的问题。个人的发展、个人的自由,是所有发展形式的主要动力之一。 然而,对于从人治社会走出来并不太久的当代中国社会,第 1 页 共 3 页要建成一个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法治国家,“以人为本”还蕴涵着更多、更丰富的内涵。“以人为本”,本质上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们多方面的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具体地说,就是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就是要尊重和保障人权,包括公民的政治、经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