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地产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建设单位: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评估单位:某市工程咨询院二 0 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某房地产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法定代表人: 技术负责人: 评估项目负责人: 二 0 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评估人员姓名专业职称签字项目负责人电力工程师项目组人员建材咨询工程师电力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报告编制人建材咨询工程师电力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暖通助理工程师报告审核人电力、建筑高级工程师前 言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06 月 13 日,是一家房地产开发、经营和房产管理咨询服务为主的企业。根据某市建设发展的需要,该公司通过国有出让的方式取得了某某市中心港港前区高速入口处通明大道与天长路交叉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在取得的地块上开发建设某某某商住小区项目。某某某房地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楼、住宅式公寓、商业设施和配套公共建筑等,总建筑面积 211919 平方米,其中住宅部分 142281平方米,公寓楼 18235 平方米,幼儿园 1100 平方米,综合楼 4000 平方米,商务楼 3390 平方米,沿街商铺 15268 平方米,健身中心 810 平方米,派出所/物管用房/公厕 1110 平方米,地下车库 23085 平方米,地下储藏室 2640 平方米。按安徽省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划分,本项目住宅、公寓、幼儿园属于居住建筑类,其它建筑则属于公共建筑类。该项目已完成建筑部分的节能设计与节能计算,根据国家发改委第六号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管理办法>细则》的有关规定,某市工程咨询院受项目单位委托,编制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节能评估报告。1 评估说明1.1 评估依据1.1.1 任务依据项目节能评估委托书1.1.2 相关法律、法规等(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4)《安徽人民共和国建筑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7)《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 530 号令)(8)《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 号)(9)《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第 143 号令)(10)《安徽省节约能源条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六十九号)(1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06〕117 号)(12)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