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运输工种操作规程第一节 蓄电池机车充电工一、一般规定1.充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2.充电工应熟悉本岗位的供电系统,机电设备性能。并能正确处理一般故障,并能熟练的按操作规程操作。3.充电前必须先对电池装置的防爆标志和铭牌(型号、额定工作电压等)进行整体检查。4.蓄电池的充电分为初充电和日常充电:注入电解液后的第一次充电为初充电,初充电后的各次充电为日常充电。日常充电包括正常充电和恢复电池性能的均衡充电。5.对于防爆特殊型蓄电池极柱的焊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主管部门考核,持证上岗操作。6.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和交接班制度。7.充电工作业时应穿着规定的劳保用品。二、充电前的准备工作1.换电瓶箱时,必须把控制器手把拉回零位,取下手把。抽出电机车上的插销。2.用推移方法换电瓶时,机车应与充电架对中。抽出电瓶箱与机车上的四个固定串销,再平行推移到充电架上。3.用吊车换电瓶时,应先检查吊车起重钩环、钢丝绳、制动闸和电动按钮,确认无误后再行起吊。吊车升起后,吊重物下不准站人。4.充电工作开始应先检查充电机及充电机上的仪表,确认指示准确,再行送电。5.先擦净电池箱盖上的灰尘、积水。打开电池箱,清洗干净。6.电源装置每次充电前应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7.检查各电池见连接极柱是否正确,接线端子的连接是否牢固。8.充电机电源的两极(电源的正极接电池的正极,电源的负极接电池的负极)不得接反。9.整流设备充电插销必须采用电源装置的专用插销,不得用其他替代。10.打开全部电池旋塞,清除放在电瓶上的工具、物品与脏物。三、充电作业1.首先再检查一次电源连接是否正确,观察电压表的指示值,并做好记录。然后再起动整流器开始充电。2.注意观察电池在充电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其中包括电解液的比重和温度、电池的端电压、充电电流的变化),如有异常情况应停电处理,不准电池带故障充电。3.各种型号的电瓶及充电机,其充电方式、充电时间、充电电流、常规充电或快速充电,应按该产品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执行。4.在有 80%的单体电池电压升至 2.4 伏时,才可改用第二阶段充电。当电解液冒出细密强烈气泡,而且达到 2.5 伏以上,电压、密度稳定 3 小时不变,即为充电完毕。5.停止充电前各电池槽的密度:酸性为 1.26±0.01,当小于 1.25 或大于 1.27 时,可用蒸馏水(当大于 1.270 时)或密度为 1.300 的稀硫酸(当小于 1.250 时)调整。碱性为 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