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得见的正义读后感 1500 字 《看得见的正义》一书由陈瑞华所著,这是一本法律书籍,告诉我们人类获得知识的两种方法,一种是读万卷书,一种是行万里路,但是对于法律工作者,我们不仅要了解知识,更需要从实践中探索。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 去年看完的这本书,几乎快要忘记内容了,我在空闲的这几天里,再次拿起这本书,读完了第二遍。其间有时难过几多,觉得社会正义焉在;有时无比感动,觉得法律真正的奥义是将人的关怀履行到了极致;有时掩卷忽而笑,觉得和作者心有灵犀;有时又恍然大悟,原来我以为的寻常事之下掩埋了那样多的不寻常。 《看得见的正义》这本书,包含了对二十多条法律格言的阐述,作者在这些阐述中都强调了看得见的正义程序正义的重要性,即裁判过程公平,法律程序正义。此书好似打开了一扇门,让我开始思考那些法律里的大问题,又好像穿针引线,把我过去关于公平正义、关于权力限制、关于人性之不可靠的想法串联到一起。 这些法谚读来令人动容。无论是实现正义,哪怕天崩地裂,无救济则无权利,还是既听取隆著者也听取卑微者都给人以平静的相信的力量。微言大义下的意义和与现实的结合能够让人在法律的框架下思索社会问题。 作为人类法律制度的基本价值,正义一般有两种表现形式,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是程序决定了法治与任意或反复无常的人治之间的大部分差异。坚定地遵守严格的法律程序,是我们赖以实现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享有正义的主要保证。 这本书让我想起了阿伦特所作的《艾希曼在耶路撒冷》,暂且不提平庸之恶,只是当人们在耶路撒冷审判艾希曼的时候,没有只将他的罪状列出来,然后一股脑定罪,将其碎尸万段,以告慰死去的千万犹太人。而是耐心地听他为自己辩护,看他展示自己并未犯下滔天大罪的证据。这就是一种程序正义,即使你觉得被告者已经罪恶滔天,还是愿意给他机会,让他以一个平等公民的身份,维护自己的权利。这就是程序正义啊。 第 1 页 共 3 页 作者也提到,中国社会存在着明显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比如清代没有律法,只是出现一个案子,就记载下来,下次审判可以依此,如果下次情形不同,则又重新审判。可是中国人在一些场合并不忽略程序,甚至将程序问题提到令人困惑不解的地步。比如办个证明,手续繁杂。或许这里的程序只是一种表象,只是对个人权利的一种限制,通过使程序繁杂化,逐渐将官员的权力在百姓心中神秘化甚至市场化,使宪法和法律上确立的公民权力透过官员对权力的恣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