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委会学习心得 《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提出,“把家长委员会作为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内容”。十七大前后中央相关文件中,就已经将教育纳入社会民生建设部分,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正在形成。建立家长委员会,正是现代学校制度新型治理行为的重要构成部分。 ——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个人感受。家长委员会是学校办学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促进家校合作育人方面发挥极为重要的作用。新学年,我们班都会挑选五名家长作为家委会代表,一同讨论策划,广泛听取来自家长层面的声音,提高班级管理工作质量。我们借助家委会的力量,进而推动班级整体工作更上一层楼。那么,如何把这一举措很好地落实到位,真正体现和发挥家委会代表们的作用呢。这是目前我比较困惑的问题。 家长将孩子送到学校,即与学校形成了权利信托关系。家委会,乃是甲乙双方信托行为的组织形态,是学校与家长之间互相尊重与信任的伙伴关系的缔结。也就是说,相互尊重与信任,不应被置于脾气、情谊、观念等个人主观性的选择之下,也不应仅仅满足于有利于顺利开展工作的要求和需求,而是社会治理视域下的法所“必须”、理所“应当”、情所“自然”的共同体意志。但现实状况下,有些学校家委会看上去都有,听起来像那么回事,工作开展似乎也正常,但真正细看,很多是虚设,没有独立性,没有话语权。主要原因是教师和家长之间缺少真正和真实的互相尊重与信任。家长在事实上仍处于从属、被动地位,有些家长即使对幼儿园管理有意见或疑问,也将自己的诉求降到最低,不敢提,不知怎么提,担心孩子受牵连,怕得不偿失。深层的原因,就是缺乏信托观念,也就是缺乏平等的观念。 ——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个人感受。家长委员会代表家长,应发挥其桥梁作用,架起家长与学校沟通、交流的桥梁,与学校教师一起把学校工作第 1 页 共 2 页做得更好。信任的危机是这个社会普遍存在的问题,解除这种危机的最好方法还是需要双方站在统一的立场,互相理解,互相尊重,并且无私地为孩子们奉献。 有媒体人近日发微博称,18 日下午,北大附小 4 年级 2 班在一家五星级酒店办联欢会。酒店及学生日前证实确有此事,场租费 8100 元,参与家庭平摊;餐费每人 240 元。学生称,班里曾在别的酒店举行联欢会,“这次去的地方好”。北大附小副校长称,联欢会并非学校组织,可能是家委会举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