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时工作制[五篇模版]地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事项性质行政许可事项事项名称地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行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申请条件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服务对象地方企业申请材料1.企业申请;2.企业工会(或职工大会)会议纪要、会议决议书;3.实行不定时工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员工名单、签名表;4.关于实行特殊工时制情况的总结;5.申报表;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及员工身份证复印件;7.授权委托书复印件;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定期限1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是否踏勘是收费标准无办理主体XX县区行政审批局办理科室社会事务审批股办理地址联系电话0314-3116031办理流程第1页共2页申请(提交材料)--社会事务审批股窗口受理---外业股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社会事务审批股审核---主管局长审批。办理结果出具审批文件监督电话无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