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期望的由来 早些时候,法国有两个大数学家,一个叫做布莱士·帕斯卡,一个叫做费马。帕斯卡认识两个赌徒,这两个赌徒向他提出了一个问题。他们说,他俩下赌金之后,约定谁先赢满 5 局,谁就获得全部赌金。赌了半天,A 赢了 4 局,B 赢了 3 局,时间很晚了,他们都不想再赌下去了。那么,这个钱应该怎么分? 是不是把钱分成 7 份,赢了 4 局的就拿 4 份,赢了 3 局的就拿 3 份呢?或者,因为最早说的是满 5 局,而谁也没达到,所以就一人分一半呢?这两种分法都不对。正确的答案是:赢了 4 局的拿这个钱的 3/4,赢了 3 局的拿这个钱的 1/4。 为什么呢?假定他们俩再赌一局,或者 A 赢,或者 B 赢。若是 A 赢满了 5 局,钱应该全归他;A 如果输了,即 A、B 各赢 4 局,这个钱应该对半分。现在,A 赢、输的可能性都是 1/2,所以,他拿的钱应该是 1/2×1+1/2×1/2=3/4,当然,B 就应该得 1/4。 数学期望由此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