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兴平分公司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1、事故分类与管理1.1事故可分以下几类分别进行管理:1.1.1生产(工艺)事故,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操作不当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的事故。1.1.2设备事故,由于某种原因引起的机械设备、工艺设备、动力设备、贵重仪器仪表和工具的非正常损坏(包括设备管线发生故障),造成停机时间、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事故。1.1.3停产事故。由于停水、停电、停汽、冻结和误操作造成装置被迫停车而形成的停产事故。1.1.4跑损事故。由于某种事故原因造成产品半成品、原料、燃料、水、汽和油等的跑损。质量事故,指产品质量(包括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达不到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事故。1.1.5交通事故,凡是公司内的车辆交通肇事所造成的一定的车辆损坏、物质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事故。1.1.6火灾事故,指凡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由于火灾造成的人身伤亡或一定的物质财产损失的事故,都为火灾事故。1.1.7爆炸事故,指在生产、研发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引起的爆炸,造成人身伤亡或一定的物质财产损失的事故。1.1.8医疗事故,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事故。1.1.9凡蓄意制造的事故,称破坏事故。1.1.10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1.1.11其它事故。2.事故的性质第1页共5页为了便于事故管理,按事故性质划分为重要、一般、轻微、恶性未遂事故四种。2.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都称之为重要事故。2.1.1死亡一人或重伤一人。2.1.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在10000元以上者(包括10000元,以下同);2.1.3装置因事故造成停产,延期开工,使该装置日处理量减少20%以上者;(注:上报事故包括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条件按国家规定。)2.2凡合乎下列条件之一者,均为一般事故:2.2.1轻伤一名,休假治疗八小时以上;2.2.2造成直接损失1000元至10000元者(包括10000元在内)。2.2.3装置因事故造成停产,延期开工,致使该装置日处理最降低20%以下,5%以上者;2.2.4除急性中毒造成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外,一般急性中毒均按轻伤处理;2.3凡未达到上述1、2条中任何一项者,均属于轻微事故。2.4重大恶性未遂事故。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但性质恶劣(如设备超负荷、因操作不当降低设备使用寿命,起吊物品高空掉落,高压气瓶高处跌落尚未引起爆炸,检修中误送电侥幸未造成触电伤亡等)或生产操作严重不正常给设备带来重大隐患,或严重影响了设备使用寿命。3.事故的管理3.1事故的分管:3.1.1人身伤亡、爆炸、火灾、破坏等的一切事故,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管理;3.1.2机械动力设备事故(包括停水、停电、停产造成的停产事故),压力容器等方面的爆炸事故,由物业管理部负责管理;3.1.3生产(工艺)事故和跑损、冻凝等原因造成的停产事故由生产部或研发部负责管理;3.1.4发生产品质量事故由质管部负责管理;第2页共5页3.1.5交通事故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管理。3.2各职能部门应按分类管理的要求,调查、统计、存档。3.3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公司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各职能部门应按时将事故情况报送综合管理部门。4、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4.1设备事故按《化学工业企业设备动力管理制度》(〔1989〕化生字第43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4.2火灾事故按公安部、劳动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1989〕公发26号令)执行。4.3交通事故按公安部《关于做好交通管理统计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4.4伤亡事故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企业职业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6441~6442-)和化学工业部的有关规定执行。4.5其它各类事故的等级划分和损失计算方法,按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5.抢险与救护5.1企业发生事故,必须积极抢救,妥善处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5.2发生重大事故时,企业总经理要直接指挥,各职能部门应协助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工作。在抢救时,应注意保护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