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托克维尔的《论美国民主》有感 先让我们看看作者托克维尔此人,托克维尔( 1805-1859),法国历史学家、社会学家
主要代表作有《论美国的民主》第一卷、《论美国的民主》第二卷、《旧制度与大革命〉
出身贵族世家,经历过五个“朝代”(法兰西第一帝国、波旁复辟王朝、七月王朝、法兰西第二共和国、法兰西第二帝国)
前期热心于政治,1838 年出任众议院议员,1848 年二月革命后参与制订第二共和国宪法,1849 年一度出任外交部长
1851 年路易·波拿巴建立第二帝国,托克维尔对政治日益失望,从政治舞台上逐渐淡出,并逐渐认识到自己“擅长思想胜于行动”
也正是这样的复杂经历让托克维尔对政治的理解与探究能够力透纸背
《论美国的民主》这部书共有上下两卷,第一卷写于 1835 年,彼时的托克维尔尚未踏入政治界,或者更确切的说是在为踏入政治界做充足的准备
虔信“没有人能成为政治家,除非他首先是一个史家或旅行家(哈林顿语)”的托克维尔,在结束了对爱尔兰和英国的考察之后,选择了美国作为自己下一个考察的对象,历时达九个多月
托氏之所以选择美国作为考察对象,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从经历过这场革命的国家中找出一个使这场革命发展得最完美和最和平的国家,从而辨明革命自然应当产生的结果;如有可能,在探讨能使革命有益于人类的方法”
在上卷中,作者主要对美国地理状况、社会状态、政治制度进行了个人色彩颇浓的介绍,其中不乏对于美利坚大地上自由、平等、民主精神的大加赞赏
《民主》一书的第二卷则完成于 1840 年,距离第一卷的出版已经有了整整五年
在这卷里,托克维尔显然没有了五年前那种对民主的极度推崇和“吹捧”激情,换言之,他开始意识到民主、平等都有其不可遮掩的劣根性,必须要施之以必要的措施加以防范
所以,托克维尔在第二卷中着重以美国为背景,对美国的民主进行了解剖,分析民主对美国各个阶层、领域的广泛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