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科技学科过程性评价方案(试用稿)信息科技学科过程性评价方案(试用稿)上海市教委教学研究室《上海市中小学信息科技课程标准(试用稿)》中指出:“信息科技课程评价体系的功能不只是甄别、选拔和评优,更重要的是对学生学习行为的激励和导向,通过评价体系及时、全面地了解学生真实的学习水平,合理地设计、调整教学环节
”“评价体系的作用范围涵盖学生的整个学习过程,既有针对学生学习成果的评价手段和评价指标,也有针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评价手段和评价指标
”上海市中小学信息科技课程长期来一直采用全市统一等级考试作为学生信息科技课程学习评价的方法,在推动全市普及信息科技教育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也暴露出只重结果评价,忽视过程评价的不足,甚至出现新的应试模式,不利于信息科技课程的改革和发展
为了落实上海市二期课改精神,深入开展信息科技课程的改革,有必要按照《上海市中小学信息科技课程标准(试用稿)》的要求,在信息科技课程的评价过程中探索新的评价原则和评价方法,特别是把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结合起来,全面、真实地评价学生,促进学生的发展和信息科技课程的改革
近年来,不少学校和区县在信息科技课程的评价改革中作了很多探索和研究,取得了许多有益的经验,2003学年,全市又有11个区县进行了把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结合的综合评价试点,为信息科技课程实施过程性评价积累了许多有价值的经验
为了进一步规范过程性评价的目标、原则、方法、实施、监督、保障等有关问题,特制订本评价方案(试行稿),以保证信息科技课程过程性评价的健康发展
一.过程性评价的目标《上海市中小学信息科技课程标准(试用稿)》中指出:“评价体系是课程目标能否落实的重要保证,评价手段和评价指标的设计围绕课程的目标展开
”信息科技课程的主要目标是培养青少年具有能适应信息社会需要的信息素养,其中包括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方面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