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意见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乐税网关于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意见【标签】征管法实施细则【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文号】新地税发﹝2002﹞137号【发文日期】2002-11-06【实施时间】2002-11-06【有效性】全文有效【税种】征收管理一、充分认识新《实施细则》的重要意义国务院颁布施行的《实施细则》,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要求,在认真总结我国税收征收管理的实践经验,借鉴国际有益作法,对税收征收管理活动全过程进行的具体规范,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前瞻性;这是我国税收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为进一步推进税收征管工作的法制比、规范比、科学化和现代化,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为推进新一轮税收征管改革,全面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提供了法律法规保障
因此,第1页共3页各级税务机关和全体税务干部都要从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贯彻依法治税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细则》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深刻理解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立法宗旨和条款内容;正确理解税收工作在政治经济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不失时机地结合本地区的税收征管实际,扎扎实实地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实施细则》
宣传贯彻中,要紧紧围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通知》(国税发[2002]126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宣传提纲(文件已印发各地),以及全区地税系统征管工作暨贯彻学习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会议精神,统筹安排力量,全面完成各项工作
二、大力宣传《实施细则》,掀起税法宣传的高潮当前,各级税务机关要抓住《实施细则》颁布施行这一有利时机,迅速成立贯彻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领导机构,全面安排部署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