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县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大排查专项行动情况报告[模版]为切实加强危险废物的监督和管理,积极推进我县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按照《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大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XX"98号)和州政府《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州开展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大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红府办发电"20XX"257号)要求,河口县人民政府在全县内开展了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大排查专项行动,现将河口县的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大排查专项行动情况报告如下: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州开展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大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我县制定了河口县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大排查专项行动方案(河府办发电"20XX"45号),按照方案的部署,县人民政府于20XX年10月10日专门召集环保、卫生、教育、交通、水务等部门进行专题研究,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制度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相关排查工作,明确各部门的监管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危险废物监督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事件的发生
加强化工行业、重金属等污染企业的危险废物管理和隐患排查,明确企业的主体责任,确保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并严格责任追究
二、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大排查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全面开展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数据核实,认真组织开展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大排查专项行动
全县共出动车辆7次,检查人员20人次
对大排查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限期整改
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企业(单位),坚决进行停产整顿,整顿后仍然达不到生产经营条件的,依法关闭
通过大排查,彻底摸清了我县危险废物情况
我县年产生危险废物1吨以上的单位有6家,其中化工企业1家,医院5家,我县无危险废物经营单位
第1页共9页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制定危废物管理长效机制
进一步建立健全举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