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综合防尘安全技术措施我矿的煤尘爆炸指数高达 41.%9,1 具有强烈的爆炸性,为杜绝 煤尘堆积,消灭煤尘事故,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的身体健康,根 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综合防尘质量标准及上级的有关要求,特编制 矿井综合防尘安全技术措施。一 .防尘水源1.矿井防尘水源井下水池不小于 2030 或 m 满足 2 小时以上的防尘 用水;2.防尘用水水质:PH 值在 6-9.5 范围内;悬浮物不得超过 150m悬 g 浮/物 l 粒;径不得大于 0.3;mm3.每年至少化验一次水质,防尘水源要有净化封闭措施。二 .防尘管路1.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2.主要运输巷、带式输送机平巷、上山与下山、采区进回风巷道、 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道、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 载点等地点都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并安设支管和阀门;3.皮带运输巷道每隔 50m 设一个三通阀门,其它防尘管路每隔 100 设 m 一个三通阀门;4.防尘管路要吊挂或垫起,做到平、直、稳,并进行刷漆防锈处 理。三.防尘设施21.转载点、装载点及卸载点的设置要求(1).井下所有运煤转载点必须有完善的喷雾装置,并实现自动 化;(2).装载点和卸载点必须设置自动喷雾装置。2.各进回风巷道及采掘工作面的设置要求(1).主要进风大巷及主、付井、采区进回风巷道都必须安装净 化水幕(采区进风巷道必须安设自动喷雾装置);(2).采煤工作面距上、下出口不超过 30 范 m 围内安设净化水幕;(3).掘进工作面距迎头 15 范 m 围内安设自动放炮喷雾,50 范 m 围内安设净化水幕。3.防尘设施做到使用正常、灵敏可靠并封闭全断面。四.隔爆设施1.主要隔爆设施的设置地点(1).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巷;(2) .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和回风巷;(3) .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2.辅助隔爆设施的设置地点(1)采煤工作面的进回风巷道;(2) .采区内的煤层掘进巷道;(3) .与煤仓相通的巷道;(4) .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它巷道。33.隔爆设施的设置要求(我矿主要使用水袋棚)4(1).40 及 l 小于 40 的 l 水袋所组成的水袋棚,不得作为主要隔 爆棚;(2).水袋必须符合部标 MT15《7 煤-矿 8 用 7 隔爆水槽、水袋通用 技术条件》的规定,经国家质检部门检验合格;(3).主要隔爆水棚水量不得小于 4002l,辅/助 m 隔爆水棚不得小 于 200l2/m六.各水平大巷、采区进回风巷道的除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