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官庄小学教师工作评价细则为使我校的各项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发展,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一、总则和指导思想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教育规律,坚持教育以育人为本,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与激励功能,以深化“三环节”教学改革为重点,以评价为杠杆,以活动为载体,创新工作模式,优化过程管理,全面提升师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通过评价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内涵发展
2、我校此方案的依据是《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新课程标准精神
3、评价的内容为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工作成效、特别奖惩四个方面,每个目标均根据教师工作情况核算出分数,期末总评
4、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由教务主任为副组长、教师代表为成员的考评小组
二、评价原则1
以人为本,尊重规律
遵循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体现新理念,把握新标准,明确新要求,以扎实的工作态度保证评价的信度和效度
2.激励导向性原则
评价只是手段,目的在于总结经验,解决问题,指导实践
通过客观公正的评价,激发教师和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创新性
3.过程性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过程性评价的目的重在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终结性评价的目的重在检验教师的教育教学效果
正确处理定性与定量的关系,注重过程评价,及时改正工作中的不足及失误
4.民主性原则
在评价过程中,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力求使评价者与被评价者达成共识,使其内化为教师的自觉行为,提高评价的实效性
5、可行性原则
教师评价应符合当前教育改革的发展趋势
要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具体明了、可操作性强,便于实施
三、评价内容及权重评价实行百分制,每学期综合性评价 1